溥仪逝世后,李淑贤不肯改嫁,为独享遗产打了十年官司,结果如何

1959年12月,抚顺战犯管理所宣布特赦名单,第一个就是爱新觉罗·溥仪的名字,当坐在台下的溥仪,听到自己名字的时候,等不及上面讲话完毕,就已经失声痛哭起来。

获得特赦后,中共中央十分关心他的生活和工作。他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的植物园工作了一年多后,又在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担任资料专员。

1960年11月,溥仪拿着自己的选民证投下选票时,激动地流下了眼泪。除了为他安排工作外,他的婚姻问题也受到了中央的关心。

周总理和毛主席都曾鼓励他“可以再结婚,不要马马虎虎,要仔细考虑。”

1962年,溥仪的同事周振强为他介绍了一位名叫李淑贤的护士,李淑贤17岁时因继母打算将她卖给有钱人做妾,她便逃到了北京。后来,她成为了一名护士,当时在北京朝阳区关厢医院工作。

李淑贤的介绍人是人民出版社的编辑沙增熙,最初,老沙没有直接告诉她是当过皇帝的溥仪,只说是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室的人。直到快要见面时,她才得知了对方的身份。

见面当天,李淑贤是怀着既害怕又好奇的心情去的。当时,溥仪身穿一身干净利落的藏青中山装,头发梳得很有型,见到李淑贤后,十分热情地迎上去同她握手问好,然后又让座、添茶。初次见面,溥仪的表现令李淑贤对他的印象很不错。两人聊得很投机,彼此都很满意。

此后,两人多次约会见面。溥仪三天两头就去找她,可谓紧追不舍。1962年4月30日,溥仪和李淑贤结婚,成为夫妻。

然而,婚后不久,两人便爆发了争吵,李淑贤一度萌生了离婚的想法。原来,李淑贤从溥仪怪异的生活习惯中发现了他有病,需要定期注射男性荷尔蒙的针。

李淑贤本身就是护士,得知他打的是什么针后,立即明白了怎么回事。她生气地质问溥仪:“为什么打这种针?”

溥仪一直跟她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怕你知道了不跟我结婚。”

李淑贤十分生气,她一直认为溥仪是个诚实的人,万万没想到他居然隐瞒了自己这么大一件事。加之她当时已经30多岁,很喜欢孩子,但得知两人不可能有孩子的真相后,她深受打击。

但看着溥仪可怜巴巴的模样,李淑贤心软了,她说道:“也就这样了,我不会跟你离婚,就算我给自己找了一个大哥哥吧。”

之后,两人生活中的矛盾依然存在,李淑贤又一次提出离婚。1963年11月,周总理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全国政协文史馆专员和夫人时,见到了溥仪夫妇。听说了两人的婚姻出现一些问题后,周总理亲切地说道:

“你们夫妻俩要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啊。听说你俩身体不是太好,不能生小孩儿。我不是也没有小孩儿吗?但是,全中国的小孩儿都是我的小孩儿嘛”。

周总理的话在李淑贤的心中掀起了不小的波澜,此后,她再也没提出过离婚,跟溥仪互敬互爱,相依为命。

真诚的溥仪逐渐填满了李淑贤的心,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深厚,甚至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

对溥仪而言,他虽然有很多兄弟姐妹,但他们之间的感情却不像平民百姓之间那么亲密无间。对李淑贤而言,16岁便开始独立谋生的她一直艰难地求生,既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也没有感受过真正的爱情。

当这样两个人走到一起后,他们却渐渐成为了彼此最重要的存在,谁也离不开谁。

然而,这样幸福的日子没能持续多久,便发生了意外。1964年9月底,溥仪在北京植物园劳动期间,突然出现了尿血的情况。11月,溥仪被确诊患有肾癌,并做手术切掉了左肾。几个月后,溥仪出院了。但没过多久,他便再次尿血,其实,这个时候,他的右肾也已经出现了癌变。

1965年12月,溥仪住院治疗,几天后,又确诊了尿毒症。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照料下,溥仪得以脱离危险,回家养病。

1967年10月17日,溥仪逝世。末代皇帝就这样走完了自己的一生。溥仪的逝世给李淑贤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她一个礼拜要去两三次八宝山,抱着溥仪的墓痛快哭一场才回来。

溥仪死后,李淑贤一直没有再改嫁。溥仪生前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财产,但他所著的《我的前半生》一书,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1950年,溥仪从苏联押回国内,关到了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1959年12月,溥仪获得特赦,重获自由。在这近十年间,处于一个特殊环境中的溥仪,不仅学会了很多生活技能,而且还在思想上逐渐摒弃了帝王意识。

根据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指示和教育,溥仪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撰写《我的前半生》,因为他的写作能力较差,溥杰帮他写,许多伪满官员还为他提供了各种参考资料。

《我的前半生》成稿后于1958年油印了几十本,毛主席、周总理等中央领导还纷纷阅读过。

溥仪获特赦后,中央领导指示,要求群众出版社将《我的前半生》这部作品进行修改加工,这将是一部兼具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书。

《我的前半生》油印本在溥仪的思想转变过程以及一些史实方面都有描述不准确的地方,因此,根据中央领导指示,出版社特别安排了李文达等编辑与溥仪一起进行修改。

1964年,群众出版社出版了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一经发行就成为了畅销书。然而,这部著作却让溥仪的遗孀李淑贤与李文达对簿公堂十年。

这场长达十年的官司纠纷要从1983年的影片《末代皇帝》说起。《末代皇帝》开拍前需要获得《我的前半生》的授权,但继承该书著作权的李淑贤因报酬原因迟迟不愿授权。

这时,李文达出现了,他不仅以作者的身份与影片制作方签订了授权协议,而且还担任了这部影片的顾问。

《末代皇帝》上映后,获得巨大成功,也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这引起了李淑贤的强烈不满。

1984年,李淑贤将李文达告上了法庭。1995年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我的前半生》著作权为溥仪独有,死亡后由李淑贤继承,但李文达享有适当的经济报酬。”

与此同时,法院也驳回了李淑贤要求李文达赔礼道歉的诉讼。1996年,李文达方的再次上诉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这起长达十年的官司终于落下帷幕。